English

《小喇叭》要求保护著作权

1998-02-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最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少儿部的编辑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状告天津教育出版社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

少儿部的《小喇叭》、《星星火炬》节目至今已创办四十多年,可谓妇孺皆知。尤其是孙敬修先生讲述的那些亲切动听的故事,使孩子们听得如痴如醉。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在孙先生的背后,少儿部的一代代编辑为这些故事的播出所付出的心血。

1997年1月,他们发现被告天津教育出版社在未经许可的情形之下,出版了《孙敬修爷爷讲的故事》一套丛书。丛书收集了714篇故事、歌谣、快板、谜语,但其中有467篇是抄袭《孙敬修演讲故事大全》一书(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并删除了原书中署有“少儿部供稿”的标注,只字未提原告著作权人身份,也没有支付分毫稿酬。

原告认为,这467篇文章全是1951年至1983年期间少儿部播出的广播稿,是他们针对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心理接受能力,经过严格选题精心改编的。孙敬修先生只是少儿部特约的演讲者之一,他既不参与编辑部选题计划的研究,也不参与具体的创作、改编和编辑工作。在组织录音过程中,如果孙敬修先生对广播稿要做些口语改动,要得到编辑和领导的同意才能录音播出。因此,历年来少儿部对孙敬修先生播讲故事的演播稿依法拥有著作权是不容置疑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由此,原告要求被告天津教育出版社立即停止《孙敬修爷爷讲的故事》一书的出版、发行,将原告拥有著作权的全部作品从正在编辑出版的《孙敬修全集》中撤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据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计亚男)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